報名須知與認知同意
歡迎訪問「Astro Mages Academy 智者星象學院」,您必須年滿18歲,方能使用本網站線上系統進行報名課程或講座活動。
本同意書之內容係包含以下雙方,約束並保障各方權益:
課程講座提供者:宮知玄社經營管理之「Astro Mages Academy 智者星象學院」(簡稱” 學院”);
課程講座報名者:包含但不限於報名占星課程、講座活動及線上視頻音訊之報名者(簡稱”學員“);
本同意書包含學院提供之【課程】、【講座】及【視頻音訊】三大內容,學員應依據使用本系統之目的,理解並認知同意以下條款及注意事項:
1-1.課程講座之定義
學院主辦之課程講座,包括但不限於收費或免費的實體課程、線上課程、線上自學影音課程、讀書會、說明會、講座、工作坊、研討會、聚餐、合宿訓練等。
1-2.課程講座之報名與繳費
1-2-1. 學員應充分了解課程講座之報名資格、內容、費用、地點以及進行方式,並於報名截止日前繳清所有費用,學員收到學院以電郵或書面回覆報名程序完成後,始享有該課程講座之權益。
1-2-2. 學員應提供真實且正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聯絡電郵等,如有發現不實,學院基於安全性考量,有權終止學員之課程講座,已繳納之費用概不退還。
1-2-3. 學院保留是否受理學員報名的最終決定權,並於開課前7日內以電郵或書面通知學員。
1-3.課程講座內容與教材
1-3-1. 本同意書所約定之課程講座內容,均以該課程講座於網頁簡介或報名網頁所刊載的內容做為約定之主體,由學院主辦之其他類似名稱的課程講座,皆視為獨立的課程講座,未有明列時,均不應視為本課程講座所應包含的內容。
1-3-2. 課程講座內容依主題與講師的教學方法有別,依其進度提供或不提供教材,其教材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實體或電子檔,凡列於課程講座指定之自備教材或推薦教材均由學員自行購買。
1-3-3. 課程教材若為實體教材,學員應在收到教材後,立即依教學指示清點數量及內容,若有缺漏或印刷不良的情形,應於收到教材7日內通報講師補發或更換,超過7日後通報,學員需自行負擔教材印製費用與郵寄費。
1-3-4. 課程講座教材若為數位檔案時,學員應在收到教材下載通知後,立即依教學指示清點數量與內容,並遵循本同意書第七條之規範自行列印使用,若有缺漏,應於收到教材下載通知之7日內通報講師補發或更換。
1-3-5. 因應學員的學習狀況與課程實際進度,學院保留授課內容與所佔時數比例之異動權利。
1-4.課程講座之取消、變更及退費
1-4-1. 學員於開課日前60-15日申請取消報名時,得受理全額退款,但須繳納5%的費用做為學院的行政及金融手續費。
1-4-2. 學員於開課日前14-8日申請取消報名時,得受理全額退款,但須繳納10%的費用做為學院的行政及金融手續費。
1-4-3. 學員於開課日前7-1日申請取消報名時,得受理全額退款,但須繳納20%的費用做為學院的行政及金融手續費。
1-4-4. 若為單次或單日之課程講座,開課後恕不受理任何取消申請。
1-4-5. 學員於課程講座第二週內容未開放前申請取消時,得受理退學退款,但須繳納25%的費用做為學院的行政及金融手續費。
1-4-6. 學員於課程講座第二週內容開放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講座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申請取消時,得受理退款,但須繳納30%的費用做為學院的行政及金融手續費。
1-4-7. 學員於課程講座進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講座時數)三分之一申請取消時,恕不受理及退款。
1-4-8. 學員欲更改報名其他課程講座時,應遵循本項第一至六款,完成原課程講座之取消及退費的手續後,重新報名新的課程講座。新報名的課程若已達人數上限,學院有權拒絕受理報名。
1-4-9. 學員如欲提出插班申請,須先經學院會同該課程講座講師進行評估,若同意受理,無論何時插班,學員仍須繳納該課程講座的全額費用。學員完成插班申請手續後,若欲再度申請取消同一課程講座,則依本項第一至六款規範之。
1-4-10. 課程講座若因招生不足或其他事由而無法如期開課時,學院將於原定開課日前7日內全額退款予已報名之學員。
1-5.課程講座之缺課、延課、補修、重修與旁聽
1-5-1. 學員若無故缺席逾全期(或總時數)三分之一,或出席情況經常遲到早退,學院有權終止學員於課程講座中的一切權益。該課程講座若為訂閱制之課程講座影音則不在此限。
1-5-2. 學員若請假、或缺席、或出席情況經常遲到早退,或指定作業未如期繳交達講全期(或總時數)三分之一,學員不得進階報名,學院有權終止學員於課程講座中的一切權益。該課程講座若為訂閱制之課程講座影音,則不在此限。
1-5-3. 學員若因特殊事由欲申請延課時,須以電郵或書面告知學院,並在收到學院回覆受理申請之電郵或書面通知後始生效,學院若因課程週期或其他事由無法受理學員的申請時,學員須自行承擔缺課損失,亦不得要求退費。
1-5-4. 學院主辦之課程講座著重線上實習且常有人數限制,故無提供補修或重修。若有除外情況,將於課程講座相關簡介及報名網頁中說明。
1-5-5. 為維護講師與全體學員之權益,課程講座皆不受理旁聽。
第2條、訂閱線上視頻音訊
2-1.線上視頻音訊之定義
學院出版之線上視頻音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文字、影像、錄音、資訊、資料等透過網路通訊所提供之收費或免費、公開或非公開的數位影音內容。
2-2.線上視頻音訊之訂閱與繳費
2-2-1.學員應詳閱本線上視頻音訊之訂閱資格、主題介紹、費用、訂閱期及視聽權限等相關規範。
2-2-2.學員於繳費後,視聽權即開通,享有本線上視頻音訊之權益。
2-2-3.學員應提供真實且正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聯絡電郵等,如有發現不實,學院基於數位系統及內容之安全性考量,有權終止學員之視聽權限,已繳納之費用概不退還。
2-3.線上視頻音訊之訂閱與內容:
2-3-1.本同意書所約定之數位影音內容,均以本線上視頻音訊於網頁簡介或訂閱網頁所刊載的內容做為約定之主體,學院出版之其他類似名稱的線上視頻或線上音訊,皆視為獨立的數位影音內容,未有明列時,均不應視為本線上視頻音訊所應包含的內容。
2-3-2.線上視頻音訊之訂閱,僅提供線上視聽,不提供電子檔下載,如有除外情形,將於網頁簡介或訂閱網頁另行說明。
2-3-3.學員的視聽權限開通後,若遇無法視聽的情形,應立即通報學院,若為影音視聽平台造成,將依學員通報故障時間點起算至視聽功能恢復為止,加計24小時,延長學員的視聽權。
2-3-4.如遇影音視聽平台故障或因網站維護而無法登入視聽的情形,學院將依據實際封館維修的天數及時間,延長所有學員已訂閱之線上視頻音訊的視聽權限。
2-3-5.線上視頻音訊之視聽權一經開通,恕不接受取消訂閱及退款。
第3條、猶豫期之除外狀況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之內容或服務,皆不適用7日猶豫期。
第4條、付款及金融管道
4-1. 學員使用金融機構銀行、網路銀行,或第三方金流通道進行繳費時,需自行負擔轉帳匯款或信用卡刷卡手續費,或匯兌所衍生之匯差。
4-2. 學員使用金融機構銀行,或透過網路使用網路銀行,或第三方金流通道進行繳費時,需自行採取安全措施,學院對該金融機構全部或一部之正確性、完整性、可行性、即時性、相容性、無瑕疵性、無中斷性、無遺漏性及無損害性不負任何擔保義務與責任。
第5條、數位內容之使用權限與規範
5-1. 本同意書涵蓋之所有數位內容以及相關帳戶,僅限學員本人於同一時間在一台設備登入視聽,其視聽權不得轉售、借予或轉讓他人使用,亦不得公開播放。
5-2. 如發現學員登入學院網站或第三方系統供應商網站之IP位址異常,學院及第三方系統供應商基於網站安全性考量,皆有權立即終止學員的帳戶及數位內容視聽權。
5-3. 數位內容視聽權限之效期依據課程講座、或線上視頻影音不同。線上課程講座影音自該課程講座活動結束起算延長90日,線上視頻音訊自視聽權限開通起算90日,除外項目將於該課程講座報名網頁或視頻音訊訂閱網頁中說明。
5-4. 學員應自備符合線上通訊視聽之電子設備、網路連線功能與視聽環境,學員若因軟硬體配備不足或不符而導致無法視聽,或因不可抗拒之天災或戰爭,而導致網路通訊系統全部或部分無法運作時,學員不得要求學院退費或賠償。
5-5. 除因學院視聽平台故障維修所造成的服務中止外,學員不得以任何私人或技術理由,要求停止播放或重播或延長數位內容之視聽權限。
第6條、智慧財產權與合理使用
6-1. 學院網站所有內容及其數位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文字、影像、錄音、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之安排或網頁設計、編輯、 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等,均由學院及相關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且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專有技術、其它專屬性權利與衍生權益等。所有內容未經授權,學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一部份錄製、側錄、重製、改作、編輯、轉載或散布予任何第三人,若違反規定並造成學院或相關權利人之權益受損,學員應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6-2. 學員於學院網域內之創作發表,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文字、影像、錄音、資訊、資料等,皆受智慧財產權法之保障,所有內容未經授權,學院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一部份錄製、側錄、重製、改作、編輯、轉載或散布予任何第三人,若違反規定並造成學員之權益受損,學院應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6-3. 學員於學院網域內引用他人著作時,應遵循智慧財產權法第65條所明定之合理使用規範並明確標示其來源,若有使用不當之情節發生,經檢舉而未改善或造成侵權糾紛,致使學院名譽受損,或相關權利人之權益受損,學員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6-4. 前述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金錢損失、名譽損害、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第7條、個人資料保護與使用
7-1. 學院得於法律許可範圍內,對學員登錄或留存於學院網站系統內之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學員資訊或服務、或作成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調查。
7-2. 除下列情況外,學院未獲得學員同意前,不對外揭露學員在學院網站或社群網站所登錄之姓名、地址、電郵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學員得以自行設定揭露或不揭露之個人資料。
—依法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要求之個人資料。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為維護學院名譽,於公開說明中所需運用之部分個人資料。
—因聯絡事宜所需運用之部分個人資料。
第8條、學院網站及第三方系統的Cookie使用
Cookie是一個「小型文字檔案」,網站為了辨別用戶身分而儲存在用戶端(Client Side)上的加密檔案,一旦學員同意,該檔案將被添加到學員的硬碟,而Cookie可以幫助分析網路流量或讓學員知道何時訪問了特定的網站。Cookie允許網路應用程式將學員做為一個個體來回應,通過蒐集和記住有關學員的優先選擇的資訊,網路應用程式可以調整其操作以附和學員的需要或愛好與否。
學院採用的伺服器以及第三方金流系統使用流量日誌Cookie來識別哪些頁面正被使用,有助於系統分析網頁流量的數據,並改善網站,伺服器及第三方系統只為統計分析的目的而使用學員的Cookie資訊,經統計後,這些數據就會從系統中被移除,絕不存取學員的電腦內任何有關學員的個人資訊。
學員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Cookie。大多數的網頁瀏覽器會自動接受Cookie,若學員想拒絕,應自行修改瀏覽器的設定來拒絕Cookie,但這可能會阻礙學員正常使用學院網站或第三方系統。
第9條、第三方系統供應商之免責聲明
9-1.第三方系統供應商提供線上金流交易平台,致力於保持系統的正常運作以及數據安全,並不涉及學院和學員之間的實際交易行為與爭議。
9-2.第三方系統供應商無法保證學院和學員可以持續地、安全地使用所提供的金流交易平台,很多無法控制的外在因素皆有可能干擾網站系統、服務或工具的運作,故於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第三方系統供應商排除所有默許的保證、條款及條件。對於學院及學員任一方因使用或無法使用網站系統、服務或工具而導致任何金錢、信譽或聲譽上的損失,或任何特別的、間接的或附帶的損害,不論是直接或間接的,第三方系統供應商概不負責。
第10條、終止權利與資格
有下列情形者,學院得終止學員之權利與資格:
—未遵守本同意書條款事項。
—侵犯智慧財產權之各種行為。
—干擾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言論謾罵或誹謗。
—蓄意入侵或破壞學院之網站系統,導致學院權益受損。
第11條、其它
11-1. 本同意書之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學院得隨時調整,修訂內容自張貼於學院網站上起立即生效,若有爭議,則依現行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11-2. 本同意書各項條款以及所衍生之相關權利與義務皆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若有爭議,雙方同意依台灣新北市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