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本文介紹希臘占星學的「行星期間法」(Planetary Periods),引用維第斯·瓦倫斯(Vettius Valens)的《占星選集》(Anthology),說明行星年數、月數與日數的原理,並概述準確預測人生大事應期的方法,揭示「行星期間法」與「黃道釋放法」、「三分性主星法」就數理邏輯上的關聯。
前一篇文誌發布後,學員在學院Line群裡問我:「老師,文章中提到在1~3項的流程中卡最久,甚至讓老師沒力氣洗澡,想請問老師,這1~3項中,哪一項是罪魁禍首,害老師沒辦法洗澡…」
一開始有點小錯愕,心想:整篇文章最引人遐想的竟然是「為什麼沒洗澡?」但作為一位自許盡量做到有問必答的老師,我還是答了。
答案是:第三步驟。當我運用「行星期間法」(planetary periods)計算壽數的時候,真是吃盡苦頭、精疲力竭。
時間主星系統之「行星期間法」及其名稱
「行星期間法」是希臘占星時間主星技術( chronocrators 或 time lords),依據時間單位的不同,又可分為行星年數(planetary years)、行星月數(planetary months)以及行星日數(planetary days)。
其中以「行星年數」為主要應用。近代英文版占星書籍及占星家們多以 Planetary Periods 通稱,故沿用並採用中文直譯名稱—「行星期間法」。
以下這張表格的原理與意義極為重要,我將於文末詳述。
李·里曼博士的案例解析:亞瑟·艾許的壽數推算
這項技法真正開始引起我關注是在2013年。
當時我尚在開普勒占星學院進修,因李‧里曼博士(Lee Lehman)的醫療占星課程,而必須研讀其著作《古典醫療占星學》(Traditional Medical Astrology)。當閱讀到第五章關於壽命的章節時,她以美國網球選手亞瑟·艾許(Arthur Ashe)為例,說明了「行星期間法」在壽數計算中的應用及其推演過程,令我印象深刻。
案例中,李‧里曼博士先確認了艾許的生命主星(hyleg)為太陽,壽主星(alchocoden)為月亮。由於該星盤中的月亮為外來的(peregrine),僅能給予平均年數 66 歲。接著,博士進一步分析了月亮與土星、太陽之間的相位關係:
-
- 月亮與土星:兩者雖然呈三分相,土星屬凶,仍可能減少壽數,因而將 66 歲減去 30 歲(土星的基本年數),結果為 36 歲。亞瑟·艾許在 36 歲時心臟病發,此事件雖未直接導致死亡,卻成為他後續健康惡化的重要轉折點。
- 月亮與太陽:博士指出,在此情境下,太陽被視為凶星,可能進一步影響壽數。將 66 歲減去 19 歲,結果為 47 歲。艾許於 1990 年時已感染愛滋病,並積極投入愛滋病宣導工作,與推估年齡相符。
最終,亞瑟·艾許於 1993 年過世,時年 49 歲,與行星期間法推估的 47 歲僅差距 2 年。雖然存在誤差,但我認為此一差距可藉由行星月數、日數或其他推運技術加以微調。
李‧里曼博士的案例示範,讓我深刻體會到「行星期間法」的驗證性。即便在多數古典書籍中,壽數計算已略見一二,但透過她的案例說明,我第一次感受到這項技法的實用價值,也因此當 2014 年決定變更 NCGR-PAA 四階論文的主題之後,開始深入研究其源流與應用。
追根溯源:占星史上關於行星期間法的應用
- 中世紀晚期占星家古德.波那提(Guido Bonatti)之論本命1
- 中世紀占星家阿布·巴克爾(Abū Bakr)之論本命2
- 中世紀占星家烏瑪.塔巴里(Umar ibn al-Farrukhān al-Tabarī)之論本命3
- 中世紀占星家馬謝阿拉(Māshā’allāh)之論本命4
- 羅馬帝國晚期占星家費爾米庫斯(Firmicus Maternus)5
- 希臘化時期占星家西頓的都勒斯(Dorotheus of Sidon)6
- 希臘化時期占星家維第斯.瓦倫斯(Vettius Valens)7
當然,占星史上還有更多占星家提過「行星期間法」,只是得翻遍古書才能找到。以上這些是我為 NCGR-PAA 四階論文,跋山涉水過的部分文獻。
依目前的事後觀點和有限觀察來說,中世紀占星家馬謝阿拉,已將其壽數計算與判斷流程發展得更加完整。然而,在他之後的占星家,雖然也列出了增加或減少年數的判斷要點,似乎並未經過計算上的詳實測試,便直接跳到推運,鮮有案例示範,主題也始終圍繞在壽數計算,欠缺其他主題的活用。
雖然,有文字流傳下來已是萬分感謝🙏,但多數內容看似有代代傳抄之嫌,少見個人突破性的見解,不免令求知若渴的後輩如我,有時讀來既失望又乏味…。
原本寄託能從都勒斯的《占星五書》找到些許線索,卻意外地僅有三言兩語,交代每顆行星的基本年數即翻頁帶過;與此相反,希臘化時期占星家維第斯.瓦倫斯的《占星選集》(Anthology),卻記載了更多關於「行星期間法」,最為全面也最為靈活運用的內容。
維第斯·瓦倫斯 與《占星選集》
維第斯·瓦倫斯是古代最具影響力的占星家之一,他的著作《占星選集》是占星學史上最長且最複雜的作品之一。瓦倫斯於西元 120 年出生於安提阿(Antioch),一生經歷了許多艱難險阻,包括因情感問題陷入危機,以及因尋求神秘知識而四處漂泊。他曾拜師學藝,也因遭遇騙子和貪婪之人而飽受折磨。這些經歷造就了他謙遜而堅毅的性格,使他對占星學懷有極高的熱忱與奉獻精神。
瓦倫斯的占星觀點充滿精神性的追尋,他將占星學視為理解宇宙秩序、洞悉命運以及人生起伏的途徑。他曾比喻自己是 「聰明的奴隸」,順應生命法則,而占星學則是讓他得以看透命運,並以堅毅的心態面對人生挑戰。
《占星選集》是瓦倫斯花費 20 年撰寫的占星巨著,共分為九卷,內容分為兩大部分:
- 占星學基礎理論:包含星座、宮位、相位和入旺等基本知識。
- 壽命與危機時期計算:詳細介紹「時間主星」和「關鍵時期」(critical times)的推算方法。
瓦倫斯的風格注重實用性與操作性,他的《占星選集》乃為專業的占星師及學徒而寫,引用了約 125 張真實人物的星盤,並描述了如何推演、解盤和客戶互動的過程。他遊歷四方,並善於蒐集和引用早期占星家的觀點,頻繁地使用數字與數學計算,例如他引用亞伯拉罕(Abraham)的「時間主星」概念,並用於壽數計算,其實,也就涵蓋了「行星期間法」。
資源取得:網路免費版與2022年紙本出版
網路上可搜尋到馬克.萊利(Mark Riley)翻譯的《占星選集》英文版初稿PDF檔,可以免費下載。這是我當時參考的版本,未經修訂和編排的譯文,讀來非常辛苦,但就當時來說,已是萬分驚喜與深深感激。幾年前,在網路檔案館(Internet Archive)發現另有編輯版的PDF檔可免費下載。2022年,終於等到克里斯‧布里南(Chris Brennan)透過自己的出版社 Amor Fati Publication 正式發行《占星選集》紙本書,西方占星界一片歡呼叫好!大家終於有書可以讀了!
行星期間法之行星年數的原理與意義
關於「行星期間法」的內容,大多出現在《占星選集》之第三書末、第四書初和第七書。以下僅就原理與意義加以整理,如有引用原文,將以紙本書的頁碼為準。
首先,行星年數分為小、中、大,三個級次。
- 基本年數:英文常見 minimum years、least years、lesser years 或 minor years,中文可以翻譯作「最小年數」或「較小年數」,但我個人認為這組數字是行星月數、行星日數以及許多計算的基礎,故決定採用「基本年數」來稱呼。
- 平均年數:基本年數與較大年數的平均值,英文常見 mean years、middle years。
- 較大年數:這部分的翻譯較有狀況。英文常見 great years、greatest years、old years ,馬克.萊利翻譯《占星選集》時採用 maximun,但事實上,還有比這組更大的年數,因此,英文依馬克.萊利選用的譯詞為準,中文則以「較大年數」稱呼。
基本年數的原理:
基本年數主要與行星的復發性會合週期(synodic reoccurrence)有關,其數字可直接轉換為行星月數。
- 太陽 19 年:「默冬週期」(Metonic Cycle),即每 19 年,日月會再次出現在天空中相同的位置。
- 月亮 25 年:埃及曆法每25年的循環週期。一年 365 日,25 年相當於 9125 天,除以期間內 309 次朔望月,即得 29.53 天,相當於每個月的日月會合週期。
- 水星 20 年:取水星每 20 年發生一次的復發性會合週期。
- 金星 8 年:取金星每 8 年發生一次的復發性會合週期。
- 火星 15 年:取火星每 15 年發生一次的復發性會合週期。
- 木星 12 年:每 11.8 年黃道回歸一次,取整數 12 年。
- 土星 30 年:每 29.5 年黃道回歸一次,取整數 30 年。
何謂「復發性會合週期」?
簡言之,無論本命太陽和本命行星(水星、金星或火星)的相對位置如何,每當來到行星的復發性會合週期時,太陽回歸的那一天,流運行星將來到與本命行星非常接近的位置,與太陽形成與本命星盤極為類似的相對位置。此一意義代表著:本命承諾的事項來到最可能被引動的時期。
較大年數的原理
較大年數的數字區分兩組:日月以及其他行星。
- 太陽 120:源自印度占星Vimshottari Dasas系統的壽命週期;
- 月亮 108:源自印度占星Ashottari Dasas系統的壽命週期8;
- 水星 76
- 金星 82
- 火星 66
- 木星 79
- 土星 57
其他五顆行星的較大年數,源自每顆行星於黃道一周埃及界(egyptain bounds)佔據的度數總和。
為何如此分配各行星在埃及界佔據的度數?
這需要搭配宇宙誕生圖(thema mundi),方能更加理解瓦倫斯的說明9 :
水瓶座被分配 30 年,摩羯座被分配 27 年。原因是太陽的較大年數為 120 年,一半為 60 年,再取一半,即 30 年,分配給水瓶座,因為它與獅子座(太陽的主管星座)呈對分相。
Aquarius allots 30 years, Capricorn 27. The reason: the Sun rules a maximum period of 120 years, half of which is 60. Half of this, 30, is assigned to Aquarius, the sign in opposition [to Leo, the Sun’s sign].
月亮的較大年數為 108 年,一半為 54 年。再取一半,即 27 年,分配給摩羯座,因為它與巨蟹座(月亮的主管星座)呈對分相。這兩個星座的總和為 57 年,正是土星的較大年數。
The Moon rules a maximum period of 108 years, half of which is 54. Half of this, 27, is assigned to Capricorn, the sign in opposition [to Cancer, the Moon’s sign]. The total for these two signs is 57, which is the maximum period of Saturn.
其餘行星的較大年數則來自太陽和月亮的分配。
The rest of the stars take their maximum assignment of years from the Sun and the Moon.
太陽將其年數分配給木星,因為木星屬於日間,且與太陽共情調和(sympathy),同屬火象三角(獅子座、射手座、白羊座)。 太陽 120 年的一半是 60 年,再加上太陽的基本年數 19 年,木星的總和為 79 。
The Sun assigns to Jupiter, which is a member of the same sect [diurnal] and which has sympathy with the Sun, being a member of the same triangle [Leo Sagittarius Aries], half of its 120 years plus the length of its minimum period, 19 years. The total for Jupiter is 79 years.
月亮以相同方式分配給木星,因為它們同為吉星,且木星位於雙魚座,與巨蟹座(月亮的主管星座)同屬水象三角(巨蟹座、雙魚座、天蠍座)。月亮 108 年的一半是 54 年,加上月亮的基本年數 25 年,總和為 79 年。
The Moon allots to Jupiter in the same way, because they are both benefics and both are in cosmic sympathy, Jupiter being in Pisces, in the same triangle [as Cancer, the Moon’s sign]. The Moon allots half of its 108 years, 54, plus its minimum period, 25. The total is also 79.
月亮將 54 年分配給火星,因為火星屬於夜間。然而,太陽並不分配年數給火星,因為火星的火性,模仿太陽,且為凶性,因此分配權移交給火象三角中的下一位統治者 — 木星。木星分配基本年數 12 年,總和為 66 年。
The Moon allots to Mars, a member of the same sect [nocturnal] 54 years. The Sun, however, refuses to allot to Mars because of Mars’ fiery nature which imitates [the Sun] and because of its malefic ways, and so the task of allotting passes to the next ruler in the triangle [Leo Sagittarius Aries], Jupiter, and it allots its minimum period, 12 years. The total is now 66 years.
同樣地,月亮將 54 年分配給金星,因為金星屬於夜間,且金星入旺於雙魚座,與巨蟹座(月亮的主管星座)同屬水象三角(巨蟹座、雙魚座、天蠍座)。土星分配 30 年給金星,因為土星入旺於天秤座,故總和為 84 年10。
Likewise the Moon allots to Venus, because of its nocturnal sect and because of the sympathy derived from being [exalted in Pisces] in the same triangle [Cancer Pisces Scorpio], its 54 years, and Saturn allots 30 years, because its exaltation in Libra is opposite11 Venus’. The total is 84 years.
水星從土星獲得較大年數 57 年,因為水星與土星同為土象三角內(處女座、摩羯座、金牛座)的[星座]主星;再加上太陽的基本年數 19 年,總和為 76 年。
Mercury gets the maximum period, 57 years, from Saturn, because they are co-houserulers [in the triangle Virgo Capricorn Taurus], plus the minimum period of the Sun, 19. The total is 76.
平均年數的原理
基本年數與較大年數的平均值,即是平均年數,但取整數:
- 太陽:(120 + 19)/2 = 69
- 月亮:(12 + 79)/2 = 66
- 水星:(20 + 76)/2 = 48
- 金星:(8 + 82)/2 = 45
- 火星:(15 + 66)/2 = 40
- 木星:(12 + 79)/2 = 45
- 土星:(57 + 30)/2 = 43
如此,行星期間法的行星年數表便大功告成!
想不到一張表格,竟藏有這麼多行星週期的奧祕,是不是很奇妙呢?其實,還有更神奇的!
行星年數表中的神奇 365
行星年數表的神奇之處是:將每顆行星基本年數的兩倍、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加總後,會得到 365.5 ,相當於地球一年的實際天數(恆星年365.2563;回歸年365.2422 天)!!
另外還有個迷人的巧合是:
- 凶星火星 15 + 土星 30 = 45
- 吉星金星 8 + 木星 12 + 光體月亮 25 = 45
所以,古代占星家們的智慧,真是不容小覷,是嗎?
行星期間法之行星月數與日數的原理與意義
稍早已經提及,行星月數與年數相同。
例如:太陽的基本年數是 19 年,太陽的行星月數即為 19 個月,月亮的基本年數 25 年,其行星月數即為 25 個月;其他行星依此類推。
不過,我們還是需要理解一下原理,才能進一步理解行星日數的由來。重要觀念是:行星月數、日數、時數,皆為十二分之一的關係。
舉例太陽,其行星年數為 19 年:
- 行星月數:(19 年 * 12 個月)/12 = 228 個月/12 = 19 個月
- 行星日數:(19 個月 * 30 日)/12 = 47.5 日
- 行星時數:(47.5 日 * 24 小時)/12 = 95 小時=3 天 23 小時
其他行星依此類推計算,即可得到以下結果:
「行星期間法」與「黃道釋放法」的關連
《希臘占星學》的讀者或研習過黃道釋放法(zodiacal releasing)古典占星研習者,應該不難看出這些行星期間的數字,似乎有些眼熟?
沒錯,黃道釋放法於十二星座主期間和副期間的時間長短,即由行星期間法之年、月、日、時的數字展開(請見《希臘占星學》第662頁):
太陽的基本年數 19 年,太陽為獅子座主星,因此,獅子座的星座年數是 19 年;月亮的基本年數 25 年,月亮為巨蟹座主星,因此,巨蟹座的星座年數是 25 年;依此類推即可得到以下這張圖表:
「行星期間法」與「三分性主星法」又有何關聯?
乍看之下,它們看似毫無關聯,就像若未闡明「行星期間法」之各時間單位的由來,一般占星研習者也很難看出「黃道釋放法」與「行星期間法」背後的週期原理與數字邏輯,根本上是同一體系;「三分性主星法」亦同。
在前一篇文章,我已表達從計算壽數的流程來看,「三分性主星法」理應是居於最頂端的時間主星系統,然而遺憾的是,至今大部分的占星家似乎還沒看到這一層面的事實與價值,僅將其視為先天尊貴之一。依威廉‧里利(William Lilly)的計分系統,還只得 3 分……。
「三分性主星法」與「行星期間法」的配套應用,除了可依據主題判斷最可能發生在人生三階段的哪一階段,還可依每顆主星各自的行星年數、月數、日數、時數(一般僅用行星年數推估即足矣),進一步有效預測事件將發生於人生中的哪一年,就像前述李‧里曼博士所舉的例子。那個案例並未使用三分性主星,若有,其計算結果將更加精準。
其他Q&A:
Q1:「三分性主星法」與「行星期間法」的配套應用,只能預測婚姻嗎?
答:不,所有主題皆可。
選擇「婚姻」作為主題是因為一、七宮的宮始點星座,不會因為整宮制或象限宮位制而有所差異,這在研習與驗證的階段,對於如何將計算與判斷邏輯辨識清楚,有莫大幫助。待孰悉技巧、手法穩定之後,即能輕易轉換其他宮位主題。
Q2:其他主題宮位的宮始點若為同一元素守護,例如一、九宮都是風象星座守護、三分性主星都是一樣的時候,該怎麼辦?
答:有方法,線上工作坊再談。
Q3:行星期間法的計算是否與 2 倍、1/2、1/3有關?
答:是的,但依據我的研究結果,不只如此。
建議對「三分性主星法」與「行星期間法」有基本概念的同學,可自行研究一下伊莉莎白‧泰勒(Taylor, Elizabeth)的星盤,她有八次結婚紀錄,挑戰度很高。若遇到瓶頸、推不出來,像我當初一樣,燒腦到沒力氣洗澡,歡迎來參加我的工作坊,我會仔細示範和講解,好讓你能吹著口哨、踏著輕鬆愉快的步伐去洗澡哈!😄
以上這些內容,工作坊就不再重複,我們直奔案例主題。線上見!
- Guido Bonatti. Bonatti on Nativities.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Benjamin N. Dykes, The Cazimi Press, 2010, pp. 1137-1138.
- Abu Bakr. Persian Nativities II: Umar Al-Tabari and Abu Bakr. Translated by Benjamin N. Dykes, The Cazimi Press, 2010, pp. 125-133.
- Umar al-Tabari. Persian Nativities II: Umar Al-Tabari and Abu Bakr. Translated by Benjamin N. Dykes, The Cazimi Press, 2010, pp. 7-13.
- Sahl ibn Bishr, and Masha’allah. Works of Sahl & Masha’allah. Translated by Benjamin N. Dykes, The Cazimi Press, 2008, pp. 396-398.
- Firmicus Maternus. Ancient Astrology Theory and Practice: Matheseos Libri VIII. Translated by Jean Rhys Bram, Astrology Classics, 2005, pp. 56-58.
- Dorotheus of Sidon. Carmen Astrologicum. Translated by David Pingree, Astrology Classics, 2005, pp. 23-24.
- Valens, Vettius. The Anthology. Translated by Mark T. Riley, Amor Fati Publications, 2022, p. 23.
- “Periods and Profections.” Arhat Media, www.arhatmedia.com/periods.htm. Accessed 25 Feb. 2025.
- [1] Valens, Vettius. The Anthology. Translated by Mark T. Riley, Amor Fati Publications, 2022, p. 152.
- 依照瓦倫斯的邏輯脈絡,84年似乎才是正確的數字,但現行占星界中,金星的較大年數定義為82年。尚不清楚此一轉變的緣由,計算時,建議可將84作為參考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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