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年07月27日

    「外來的」(Peregrine)一詞源於拉丁文譯本,出現於中世紀,最常聽聞的例子是被運用於卜卦占星,判斷「失竊財物被誰所盜?是否為外來者、陌生人…」等;

    一行星是否為「外來的」,其判斷法則,目前在占星學界中有兩種說法:

說法一:凡行星未有廟、旺、三分性、界及外觀的先天尊貴(Essential Dignity),即稱為「外來的」;

說法二:凡行星未有廟、旺、三分性、界及外觀的先天尊貴,亦無弱、陷的先天無力(Essential Debility),即稱為「外來的」;

    這兩種說法差異在於「行星弱陷」是否納入考量。

    英國占星家Deborah Houlding在其文獻考察”The Definition of ‘Peregrine’[i]表示,發生此種判斷法則的差異,乃源於歷代文獻所造成的誤解以及近代文獻所造成的誤導。然而,是否真是誤會一場?本文將逐一透過占星史料、客觀事項與星盤案例進行探討。


占星史料分析(一):史料佐證的強度與解釋性

    Houlding 在其文獻考察中提到以下古代占星家的說法。筆者以Benjamin N. Dykes編譯的英譯本”Works of Sahl & Mā ShāAllāh”作為引用及比較來源:

Sahl ibn Bishr al-Israili (c. 786– c. 845):

“that a planet would be in domicile in which it did not have testimony (that is, some dignity):that is, that it is not in its own domicile or own exaltation or triplicity, and so on, and that it is peregrine and already overtaken by the Sun (that is, in front of the Sun).” [ii]

(一行星位在它沒有看顧的居所〔即,某種尊貴〕:也就是說,它不在自己的廟或旺或三分性等等,那麼它是外來的,並且已被太陽超越〔也就是,在太陽前面〕)

“If the benefics were in a sign in which they do not have testimony, their fortune and good is decreased; and if they were in a sign in which there is testimony for then (that is, in their own domiciles or exaltations or triplicities or bounds), their fortune is made greater, and the matter is perfected, and good is increased.”[iii]

(如果吉星位於它們沒有看顧的星座,它們的幸運以及良善就會減少; 而如果它們位於得以看顧的星座〔也就是,它們位於自己的廟、旺、或三分性或界〕,它們會更加幸運,事情會變得完美,好的會增加。)

“if a planet were on a foreign journey, that is, if it were not in one of its own dignities (as is the exaltation, face and so on), its mind and nature becomes cunning.”[iv]

(如果一行星在異地旅行,意即,如果它不在任何屬於自己的尊貴(如旺、外觀等等),它的心智和本性就會變得狡猾。)

     Houlding認為句尾出現etc之意(譯文’and so on’),是因Sahl的著作被翻譯成拉丁文時,當時的翻譯作家並未將其視作一項占星法則來嚴謹地定義,因此在最初,Peregrine可能作為一種說法而被寬鬆地使用。她續以Sahl同著作中提及界與外觀的句子,來補強佐證Sahl所指的是:無論是否將界與外觀納入考量,行星凡未得任何尊貴,即為Peregrine;接著,她再以Mā Shā’ Allāh的相關段落,推論最初定義是—行星即使陷弱,凡未得任何尊貴,即為Peregrine

Mā Shā’ Allāh ibn Athari (c.740– 815 CE):

 “the lord of the Lot of Fortune was Zuhal (that is, Saturn), who was in Leo, peregrine; nor was he received.”[v]

(幸運點主星是土星,它位於獅子座,外來的;沒有被容納)

    Houlding的文獻考察表述了她對於Peregrine的看法,然而:

  1. 因阿拉伯文本遺失而僅憑有限且間接的史料做「推論」,是否能完整有效地證明Sahl及Mā Shā’ Allāh已對Peregrine下了清晰且不可撼動的定義?
  2. 既認為拉丁文本翻譯作家不夠嚴謹,最初的用法鬆散,那麼是否適合再以這不夠嚴謹的翻譯作品或後世傳抄的作品來認定原作者的意圖?
  3. 若以同譯本中其他段落進行比較,即可發現,許多鬆散的句子都可能因個人見解而導出不同判斷;同一句子有多重解釋的可能,並不具有絕對性。

    因此,筆者認為,行星陷弱是否納入Peregrine的判斷雖是爭議,但在那之前,行星先天尊貴是否應當包含界與外觀,就已非確定之事,難以一項爭議狀態去強加解釋另一項爭議。


占星史料分析(二):不同時期的認知差異

    當今占星研習者所認知的占星學,乃歷經千年,方累積一套行星先天尊貴的頻譜—廟(Domicile)、旺(Exaltation)、三分性(Triplicity)、界(Bounds)以及外觀(Decan),這五項先天尊貴來自不同文化時期的系統:

    依據Rochberg, Francesa對《埃努瑪‧亞努‧恩利》 (Enuma Anu Enlil)泥板內容的考察「旺」的觀念可能源於蘇美人認為特定星體於天空中特定區域會特別有利的想法;[vi]而此想法,經由古巴比倫占星家流傳至印度、埃及,直至希臘化時期,與「旺」相對的「弱」(Fall,早期以Depression被翻譯)才漸漸明確;

    「廟」的出現,可追溯至「宇宙誕生圖」(Thema Mundi);依據西元四世紀羅馬時期占星家Firmicus Maternus的描述,此乃PetosirisNechepso所創,將月亮置於巨蟹座15度、太陽置於獅子座15度,並將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土星配置於各個星座。[vii]此圖被後世占星家普遍認為是星座主管權「廟」的開端。

 

 

    然而關於「陷」(Detriment)的用語,是直到西元十一世紀,Al-Biruni(973 – after 1050)以後才出現,在那之前的占星家並沒有以明確的名詞去定義它;這也是為何我們無法從Ptolemy (100-170)、Dorotheus of Sidon(70-??)或希臘羅馬時期占星家們的著作裡找到「陷」的字眼,然而即便如此,卻不等同於西元十一世紀以前的占星家沒有「陷的概念」。

    Dykes在其譯作的序文中談到,阿拉伯文的kwan源於kawwanna,意為形成、類衍、創造、產生、製造,而阿拉伯文的fasād,意為變壞、腐敗、扭曲的、被毀滅的,此二狀態源於古希臘哲學家,尤為亞理士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以「生成」(generation)和「腐敗」(corruption)來解釋萬生萬物「變化」的過程,[viii]故而,希臘時期及中世紀時期占星家並非沒有「陷」的觀念,而是他們對於「陷」的認知,雖然包括、但卻不僅只於「與廟相對的星座」,其他還包括例如與凶星形成相位時,也是腐敗的狀態之一。

    要約地說,在Sahl和Mā Shā’ Allāh的時代,占星家對於行星尊貴與無力的認知,與七百年後文藝復興時期的William Lilly(1602– 1681)是不同的;對Sahl和Mā Shā’ Allāh來說,只有行星獲得必然尊貴,其他都納入消耗、腐敗的過程之一,而不是像Al-Biruni或William Lilly,將腐敗與「陷」等同視之,並將「陷」與「廟」作為兩個極端來定義,故要將Sahl和Mā Shā’ Allāh對Peregrine的描述,提到千年之後的現代來相提並論,顯然已因認知狀態的不同而顯得徒勞無功。


客觀事項分析 (一):是名詞定義或是形容詞?

    客觀事項分析是筆者在進行占星研究時固定納入的一項思考過程,意即在儘量不涉及占星史料與星盤狀態下,該說法是否能被常態性邏輯或天文實相所解釋。

    Peregrine,中文譯為「外來的」,Houlding認為其定義是:凡行星未有廟、旺、三分性、界及外觀的先天尊貴(Essential Dignity),即稱為「外來的」,然而,令人費解的是,當行星沒有獲得任何尊貴時,只要說「沒有任何先天尊貴」(No Essential Dignity)即可,為何多此一舉,設下Peregrine一詞呢?


客觀事項分析 (二):恆為「外來的」的悲哀

    根據說法一的定義與托勒密表(Ptolemy Table),且在不考慮相位與互容等其他偶然尊貴的附加條件下,會導出以下兩大狀況:

太陽在金牛座、巨蟹座、天秤座與水瓶座,恆為「外來的」;

月亮在白羊座、雙子座、獅子座與天蠍座,恆為「外來的」;

日月在雙魚座,恆為「外來的」;

    筆者認為,占星法則的存在,是為了幫助解盤者梳理盤面上的資訊,釐清盲點,指出特徵並擷取真義,然而,說法一所導致的概率不均,已先一步將太陽與月亮於特定星座推向「永恆外來的」的悲哀,又倘若該占星家並未啟用界與外觀,那麼,其他行星被判定為「外來的」機率必定大增。

    舉例只使用廟、旺與主三分性尊貴的情況下,日間盤的白羊座就會變成—除了火星與太陽,其他星體皆為「外來的」。

    說法二也有相同的情形,只是以「陷」、「弱」破除了太陽天秤、太陽水瓶以及月亮天蠍恆為「外來的」的可能性。


客觀事項分析 (三):「很糟但更糟」的計算邏輯

    十七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占星家William Lilly的著作—「基督徒占星學」(The Christian Astrology)影響後世甚深,為數不少的占星家將之奉為圭臬,但也有不少占星家質疑他書中反覆出現的矛盾與立意不清之處,包括稱為「威廉里立計分表」的表格。

 

 

關於 「威廉里立計分表」,筆者另篇再敘,這裡僅先探討與Peregrine相關的詭異之處:

 行星入廟+5、入旺+4、得主三份性尊貴+3、為界主+2、具外觀尊貴+1;

行星落陷-5、入弱-4,外來的-5。

  1. 顯而易見,廟與陷,旺與弱為相對關係,數值為+5與-5、+4與-4的關係,但是,從三分性開始就沒有對等的負數。
  2. 外觀的分數最低,僅有一分,依據說法一的定義,如果連這一分都沒有,就被判定為Peregrine,且依據威廉里利計分表,還得倒扣5分,這或許是一種加重權值的計分方式,目的在於突顯連一分尊貴都沒有的慘況,但就分數的本質,外觀的1分竟然等值於廟的5分?這未免太划算了。
  3. 有一解釋是,行星若未得任何先天尊貴則為外來的,扣5分,但落陷或入弱,則更糟,再扣5分或4分,最大值可扣到10分,但令人費解之處在於,倘若三分性、界與外觀也都能按相對關係賦予-3、-2、-1的負數,那麼最大值可以扣到11分,應更能完整如實呈現其「慘狀」,為何不做?

星盤案例(一):Mā Shā’ Allāh的不一致

    Houlding以Mā Shā’ Allāh的相關段落,推論Peregrine的最初定義是—行星即使陷弱,凡未得任何尊貴,即為Peregrine。在本段中,筆者將以此案例與Mā Shā’ Allāh的其他案例進行比較。

 

 

案例A:

Discovering the Intention:“A question, the Ascendant of which was Taurus, 10°.And Venus, its Lady in Cancer,15°, namely in the domicile of the Moon. And likewise the Moon in Libra, in the domicile of Venus, in the tenth degree. And the Moon was peregrine because she was not in her own domicile nor her own exaltation or triplicity. But she was being joined to Venus from the square aspect, and she was received. Also, the lord of the Lot of Fortune was Zuhal(that is Saturn), who was in Leo, peregrine, nor was he received.” [ix]

探究意圖:一個問題,上升位於金牛座10°,金星是其主星,她位於巨蟹座15°,是月亮的廟。同樣的,月亮位於天秤座10°,是金星的廟,而月亮是外來的,因為她不在自己的廟,也不在自己的旺或三分性,但她即將以四分相入相位金星,且她受到容納。同時,幸運點主星是土星,它位於獅子座,外來的;沒有被容納)

 

案例B:

A question concerning a kingdom:”…Therefore I looked in this question (by the will of God) at the lord of the ascendant, which was the moon, whom I found joined to Saturn from his exaltation in Libra. And Saturn received the Moon from his exaltation and signified the effecting of the matter (by the command of God), since Saturn was receiving the Moon (Who was the Lady of the Ascendant), and he was in the royal domicile, which is the place of the matter, and [the querent’s] principate was from the reception of Saturn, who was receiving the Moon…And the outcome of the man about whom I spoke before, was of little advantage, [and] he did not find in it what he was striving for, except for a middling thing. But he received his authority, and his time [in it] until he turned back to his own house, was fifteen days. And the stability of his authority therefore happened, and the strength of his office, because of his planets in the angles; and the smallness of its usefulness came about because of the fact that Saturn, who decreed a kingdom to him, by the command of God, was in the sign of his own descension, and of his evil and worthlessness, and [his] well, and in a place in which he had no dignity. Even what of [the position] was given to him was hateful, on account of the hatred which Saturn had toward his own place. But the firmness of his stars in the angles fixed all of his matters.”[x]

(一個關於王國的問題:”……因此,我在這個問題中〔根據上帝的旨意〕著眼於上升主星,也就是月亮,我發現她位在天秤座,是土星的旺,並與土星形成相位。而土星容納月亮於他自己的旺,象徵事件的影響〔依循上帝的旨意〕,因為土星容納月亮〔上升主星〕,而他位在皇貴之地,這是事件發生的地方,[詢問者的]權位來自土星的接受,土星正在容納月亮……而這個人的結果,如我先前所談的,幾乎沒有什麼好處,當中除了一個中等程度的,他沒有找到他正在努力的目標,但他接受了他的權柄,是在他返回擁有的居所,為十五天。因此,他的權位的穩定性以及他職位的力量發生了,因為他的行星位在角宮;其用處之所以很小是因為土星的處境,根據上帝的命令頒布了王國給他,而土星在自己弱勢的星座上,既邪惡又無價值,那是他的深井,以及一個他沒有尊嚴的地方。土星對自己地位的懷恨,無論給予他什麼[位置]都是懷恨的。但他位在角宮,堅定地解決了他所有的事務。

    這兩則Mā Shā’ Allāh 的案例都非常精采,案例A解讀問事者的意圖,猜測問事者想問的是母親的健康狀況,而案例B是問事者詢問能否得到王國。筆者提出此二案例,主要著眼於Mā Shā’ Allāh 對於Peregrine的判斷。

關於月亮:   

    案例A描述月亮位於天秤座9度,為「外來的」,但與上升主星金星廟互容,且即將完成四分相位。案例B描述上升主星月亮位於天秤座(3度21分),為「外來的」,但位在土星的旺,受其容納,且即將完成對分相。

關於土星:

    案例A描述土星位於獅子座,為「外來的」,月亮離相位土星,土星為獅子座第一個外觀主星,故Mā Shā’ Allāh判斷提問人的母親腹部不舒服;案例B描述土星為七宮主,位於十宮白羊座10度,土星位在「皇貴之地」(the royal domicile),月亮位在土星的旺且入相位土星,故Mā Shā’ Allāh判斷提問人會經過一番努力後獲得王位。

    仔細觀察即會發現:

  1. 天秤座10度以前屬於月亮的外觀,按說法一的定義,月亮並非「外來的」,但Mā Shā’ Allāh卻說她是「外來的」;Dykes譯註Mā Shā’ Allāh對於Peregrine的判斷,至少在此例中並未考量界與外觀的尊貴。
  2. 案例B的土星白羊為外來的,為七宮主,理應更能突顯「外來的」所稱的「外來者」、「陌生人」或其他關於「資源」、「權力」、「權利」、「地位」、「合法性」的有無,但Mā Shā’ Allāh在全文描述中不僅隻字未提「外來的」,更以「土星位在皇貴之地」來形容,然後,又矛盾地在文末表示土星沒有尊貴。

    Houlding依案例A的土星獅子反推Mā Shā’ Allāh關於三分性尊貴的部分,僅考慮主三分性尊貴,而不考慮其他,但在案例B,Dykes譯註「皇貴之地」是因白羊座與獅子座、射手座同為皇貴之地(意指三分性星座)。

    Dykes的此番理解若真是Mā Shā’ Allāh所想,那麼即可合理說明為何Mā Shā’ Allāh隻字未提「外來的」,但就會反過來說明Houlding的理解有出入;但若要將Mā Shā’ Allāh於案例B文末所說的:「土星沒有尊貴」視作Peregrine來理解,那麼又可能導出Dykes的理解是錯誤的,也就是,Mā Shā’ Allāh所指的「皇貴之地」乃指十宮,而非三分性星座。

  1. 嚴格說來,筆者在兩案例裡皆未見「外來的」對於解釋上有任何用處。(由於案例文長,興趣者請自行查閱)。

星盤案例(二):反證911事件盤

    拉丁詞彙Peregrine,意指流浪者、外國人、外國的、異國的,既然如此,那麼美國紐約世貿中心於2001年9月11日受到恐怖份子襲擊事件,理應能呈現這樣的類象。

    依據說法一:星盤中外來的行星有日、月、水。

    水星為九宮主,飛臨上升點,可象徵為外國人、旅人、過客,受到上升主星金星的接納,可解譯為美國接待來自他國的遊客;土星為四宮及五宮主,位於雙子座得日間三分性尊貴,位於九宮內,與水星成等分廟旺互容,符合「在地的國際貿易雙塔」。截至目前為止,除了水星主管十二宮之外,未必見得惡意,然而,七宮主管夥伴及公開的敵人,在此如此公開的恐怖襲擊中,七宮主火星理應最能代表恐怖分子,但它入旺魔羯,並不符合「外來的」的定義。

    當初有一陰謀論指稱這是美國自己的行動,關於這點,筆者並不認同,因為火星入相位南交點,已有復仇的跡象;另有一說,猜測恐怖份子在美國當地蟄伏已久,可能已有身分資源,關於這點,筆者認為確實可能,但以事件的大小來論,這場恐怖襲擊已讓美國對國外的恐怖組織宣戰,因此,就事件盤的意義而言,倘若Peregrine的定義是有效的,那麼理應要能描述「國內」與「國外」的對比。

 

 

星盤案例(三):一位丈夫問及他的婚姻

    以下案例是Olivia Barclay於她著作中的案例。一位丈夫經常失業,但會蒐集古物去賣,他非常在意妻子,於是問及他的婚姻狀況。[xi]

    上升位在巨蟹座3度,與這位丈夫的本命太陽同星座度數,故可解。上升主星月亮位於獅子座4度,外來的,而七宮主土星象徵他的妻子,土火合相於天蠍座,他的妻子正與一位同樣從事警務的男子交往。太陽象徵丈夫自己當時在海外的工作,也象徵與他共同持分房產的岳母。這位丈夫與妻子和她的情人起衝突,為了錢,也與岳母有了衝突,最後,這名丈夫離家五個月,回來後,妻子與情人已經離開那房子,但房子還沒賣出去。

    在這案例中,筆者想指出的是,依據說法一,太陽為Peregrine,但實情是案主原本在海外有工作,沒有流浪,也不是非法打工,太陽也象徵岳母,而岳母擁有他一半的房產,不算毫無資源,所以,除非我們納入容納的說法來解釋太陽容納月亮於獅子座的關聯,否則,無法單從太陽Peregrine來說明這樣的情形。

    而此案例中,象徵問事者的月亮,符合說法二的Peregrine相較於妻子與情人的關係,丈夫在這場婚姻關係中彷彿成了第三者,原本有家卻歸不得,不算沒錢卻沒有穩固的經濟,最後,還真的自己離家流浪五個月。


    論

    占星學中,關於「外來的」(Peregrine)的爭議由來已久,主要爭議「行星弱陷」是否納入考量,然而筆者認為,縱然占星史料珍貴,能夠提供我們豐富的線索,但是否就能依此直指他人誤導?身為占星家的我們,真正關心的是什麼?做為占星諮詢客戶端的個案們,真正在意的又是什麼?

    Dykes說道:”when we do traditional astrology, we must employ the jargon and attitude of traditional physics and metaphysics” (當我們從事傳統占星術時,必須運用傳統物理學和形上學的行話和態度。[xii],筆者深感認同,當我們試圖理解古代占星文本時,確實需要將自己的心性與認知狀態置入於那樣的時空與社會文化背景,方能理解古代占星家們的慧心;但是,筆者亦認為,理解之後,我們依然需要站在古代占星家們的肩膀上繼續探索,繼續驗證、進步,並應用於當代,而非讓古典占星學變成一門緬懷過去的「占星考古學」,因此,邏輯與驗證性是筆者最為重視的,也因此,倘若必須二擇一,那麼依據目前的史料考察、客觀事項以及星盤案例分析,筆者所支持的定義是說法二:凡行星未有廟、旺、三分性、界及外觀的先天尊貴,亦無弱、陷的先天無力,即稱為「外來的」。

    依據筆者的占星實務心得,說法一的定義對於解盤並不具備特殊的提示,但說法二卻能突顯某種近乎「局外人」的星象特徵。

    舉例戰事盤的情況,當上升主星無任何先天尊貴卻落陷於七宮時,可解釋為戰敗、甚至被俘虜:

    依據說法一:對七宮的國度而言,落陷被俘虜的上升主是「陌生人」、「外來者」;

    依據說法二:對七宮的國度而言,落陷且被俘虜的上升主不是毫無關攸且無辜的「路人甲」,它是抱有敵意的敵人,只是現在被俘虜了。

    此時,倘若一行星位於七宮內,無任何先天尊貴或無力,與七宮主之間沒有互容的關係,也未被七宮主注視,那麼:

    依據說法一:對七宮的國度而言,該行星依舊是「陌生人」、「外來者」;

    依據說法二:對七宮的國度而言,該行星是「途經該地的路人甲」,無身分、無資源、無影響力,純粹「路過」的旅人。

    故筆者認為,說法一只表示該行星未獲任何尊貴,近乎形容詞,就實務上而言,並不具備被特別定義為專業名詞的價值與意義,然而說法二,卻能突顯某種毫無關攸的狀態。

    此外,筆者認為無論說法一或說法二,都不應受到容納或互容所左右,原因在於它所呈現的是一種狀態,而非討論有無其他支援或救贖,如同街頭流浪者,即使有家人、有社工、有路人適時地幫助,但他此刻的狀態依然是流浪者。

    國際傳奇卜卦占星家Johan Frawley,年輕時期曾向Olivia Barclay學習卜卦占星學,後來因對William Lilly的基督徒占星學充滿質疑,最終師徒之間漸行漸遠。Houlding文獻考察中指稱誤導他人的,便是指他。

    然而古語有言:「偏聽則暗、兼聽則明」,為了能達到資訊平衡,筆者特別電郵訪問他,詢問他為何提出Peregrine定義說法二,風趣幽默的他,依然只給了這個提示,他說:What peregrine means is beautifully described in Canto 3 of Dante’s Inferno.(外來的意味著什麼,但丁神曲地獄篇已極好地描述了)

 

 


參考文獻:

[i] The Definition of ‘Peregrine’ by Deborah Houlding, 2010, http://skyscript.co.uk/pdf/peregrine.pdf (last accessed on 13th Jul, 2021)

[ii] The Works of Sahl and Masha’allah, translated by Benjamin N Dykes, 2008, pp.44.

[iii] —,pp.58.

[iv] —,pp.62.

[v] —,pp.420.

[vi] Babylonian Horoscopes by Rochberg, Francesa, 1998, pp.46-47.

[vii] Mathesis Libri VIII by Firmicus Maternus, trans. Jean Rhys Bram,1975, pp.71-72,

[viii] The Works of Sahl and Masha’allah, translated by Benjamin N Dykes, 2008,pp.xxviii.

[ix] —,pp.420.

[x] —,pp.478-481.

[xi] Horary Astrology Rediscovery by Olivia Barclay,1999, pp.170

[xii] The Works of Sahl and Masha’allah, translated by Benjamin N Dykes, 2008,pp.xxix.

作者:瑪碁斯(Maki S. Zhai)

智者星象學院院長,美國NCGR占星研究協會 台灣分會創會會長,同時也是,華人首位取得C.A., NCGR- PAA最高位階專業認證占星師 ,並積極推動NCGR-PAA專業占星師認證輔導。

美國開普勒占星學院畢業,Jim Lewis A*C*G地理換置專業認證占星師,全時專職專攻占星學,從事占星諮詢及教學近二十年(計2024年底為止),主要從古典占星、現代占星與靈魂占星三個面向,萃取出對個案內在成長與生涯規劃最具實用性的輔導建言,擅長出生時間校正、地理換置占星、職涯占星、中世紀擇時,同時致力於推動「理性思辨、實務驗證」的學術精神。

她創辦了智者星象學院,專注於專業占星教育並將重要的西方占星著作翻譯成中文。 她已帶領學院編譯團隊完成了迪米特拉·喬治的《占星與真我》《四女神星》,克里斯·布里南的《希臘占星學》,以及近期約翰.弗勞利的《卜卦占星教科書》《賽事占星學》的翻譯項目。 她個人的研究項目包括「埃及界和托勒密術界的比較研究」、「動態相位法:行星的速度、光和日相周期」、「諮詢應用技巧:三王星回朔法」和「生命之樹:容納技法之於壽數的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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